正文 第190节

作者:居原氏
    2011-03-2414:33:17

    (续上)

    甲午中日之战10年后,中国终于正式迈出了立宪变制的步伐。

    不期想,这第一步,在起步时便遭遇不顺。

    五大臣(增派绍英共5人)行前,于8月20日被召见,26日登车首途之际,在北京正阳门外遭到了革命党人吴樾的炸弹袭击。

    袭击迟延了五大臣的行程,一直到11月11日才分两路启程出京。

    端方、戴鸿慈一行,12月19日由上海出发,经日本,先后到达美国(停留35天)、德国(2次共停留67天)、丹麦、瑞典、挪威、奥国(停留10天)、俄国(停留10天)、荷兰、瑞士、比利时、意大利(停留10天)等国,对美国、德国、奥国、意大利和俄国作政治考察,于1906年6月4日结束考察行程,8月10日回京复命。

    载泽、李盛铎、尚其亨(替换徐世昌、绍英)一行,1906年1月14日从上海出发,1906年6月10日离开法国,期间重点对日(停留29天)、英(停留45天)、法(2次共停留52天)、比(停留16天)4国进行政治考察。

    2011-03-2414:37:13

    (续上)

    载泽、端方等考察归国后,对改行立宪政体自然不持疑义。

    但他们亦深知,如何处理君权与民权关系、满汉关系、中央和地方关系和满清君主的宪法地位等,事涉立宪改制关键,不得不谨慎以对。

    是故载泽和端方均以尊崇君权的日本政体为中国立宪之参考。

    载泽在《奏请宣布立宪密折》(1906年8月26日)中,详列了日本君主的17条权力,之后说:

    “以此言之,凡国之内政外交,军备财政,赏罚黜陟,生杀予夺,以及操纵议会,君主皆有权以统治之。论其君权之完全严密,而无有丝毫下移,盖有过于中国者矣。”【3】

    载泽并提出了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的立宪三大好处。

    为促使慈禧早下决心推行立宪,载泽还告诫慈禧:“今日宜宣布立宪明诏,不可以程度不到为之阻挠也。”这显然是革命党的态度了。

    除此之外,针对另一令慈禧产生疑虑的满族利益问题,载泽明说,今日之情形与满人入关时已然不同,在列强逼迫面前,应合中国全体之力,至于计较满、汉利益差缺、权力大小,是不知大体。这又与康梁满汉融合意见相同。

    【3】夏新华等整理,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荟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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