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0节

作者:居原氏
    2011-05-1622:21:31

    6、北洋军阀的肃清及南京国民政府建立

    汪精卫清洗**的做法,得到了西山会议派对其奉行左翼政策的谅解,提议左右翼和解。

    12月10日,宁汉分立局面结束,蒋中正被重新任命为国民革命军总司令,汪精卫再次出国,武汉政府也于1928年2月解散。

    之后,蒋中正重新开始北伐,在冯玉祥和阎锡山的帮助下,蒋向张作霖控制的北京进军。这迫使张作霖逃回东北,1928年6月4日,张坐的火车在沈阳附近的皇姑屯被日本人制造的爆炸事故炸伤后死亡。

    7月1日,张作霖的儿子张学良宣布效忠国民政府;

    12月31日,张学良放弃对东北的控制,使用国民政府的旗帜。

    东北易帜后,袁世凯死后的13年内乱结束,孙文1918年就试图进行的北伐,10年之后由蒋中正完成。

    蒋统一了中国,并使自己在消灭军阀的过程中成为一个“新军阀”。尽管地方割据状况未能完全结束,但中国的南北分裂格局暂时得到解决。

    2011-05-1622:27:46

    (续上)

    1928年10月3日,分属左右翼的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委员们,重新走到了一起,通过了一部临时“宪法”——《训政纲领》。

    制定训政纲领的目的,是让国民党对政府的领导合法化。

    国民党被授予了双重责任,督导国民行使选举、罢免、创制和复决四权,监督政府行使行政、立法、司法、监察和考试五权。

    这四权五权之据,早在1906年孙文在《军政府宣言》中便提出过【37】。国民的四项国民权利,则作为国民党的党纲,载入1924年改组后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宣言中【38】。五权宪法被孙文视为自己的发明,被他认为是解决1912年约法之争的重要方法。

    【37】孙文在1906年《军政府宣言》中所提五权为行政、立法、司法、考试和纠察,后改纠察为监察。又见:孙文《在东京创刊周年庆祝大会上的演说》。

    【38】该宣言对民权主义的解释是:“国民党之民权主义,于间接民权之外,复行直接民权,即为国民者,不但有选举权,且兼有创制、复决、罢官诸权也”。

    2011-05-1622:29:30

    (续上)

    1928年10月10日,在辛亥革命17周年纪念日,实行训政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蒋中正任国民政府主席。政府组成如下:

    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

    国务会议主席:蒋中正(由五院院长和另外12人组成国务会议)

    行政院:院长,谭廷闿副院长,冯玉祥

    立法院:院长,胡汉民副院长,林森

    司法院:院长,王宠惠副院长,张继

    考试院:院长,戴季陶副院长,孙科

    监察院:院长,蔡元培副院长,陈果夫

    由于蔡元培拒绝出任监察院院长,改由于右任(1879-1964年)出任。而谭廷闿、王宠惠曾经在中华民国第一届内阁中担任职务。

    由于政府的组成人员受过良好的教育、拥有一定的社会名望,使得政府的合法性问题,被民众的强烈期待所掩盖,因而国民党组织的国民政府以实现了南北统一而获得了认可。

    实际上,按照中国的改朝换代原则,只要能证明可以推行有利于国家和民众的政策,且使人民相信你会做得比前面的人要好,赢得民众的拥护是自然的事情。

    更何况以孙文继承人自许的蒋中正,还掌握着一支强大的战胜了讨厌的北洋军阀的军队(约84个军、300个师,约22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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