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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3章 海明威,你罪大恶极,你万恶不赦

作者:红标瑰夏
    也不能说烟花黯然凋零的努力没有效果。

    一部分读者确实被劝阻了,没有继续参战。

    但是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个新情况:有一些自称是海明威粉丝的低级别ID,像疯狗一样开始乱咬人,不断地将战火燃烧到路人身上去,将越来越多的读者拉入到这场混战中来。

    一些已经被劝阻,本已决定就此罢手的读者,按捺不住愤怒,又下场继续骂战。

    不断地有别的大神的粉丝加入进来。

    尤其是畅销榜前十,有机会争夺月票榜头名的那些大神,比如咖啡不加糖、圣女果、大蒜烤面包等,他们的粉丝也被那些狂犬一般自称“海明威”粉丝的ID给激怒了。

    那些真正的海明威粉丝,这时候也意识到不对,在群里互通消息之后,决定暂时退却,等待海明威发话。

    但是这个时候,海明威正在拍摄《百花深处》,断绝了与外界的联系。

    而李喆等人,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也不敢轻易做出指示。

    于是,看上去是海明威粉丝认罪服输,退让了。

    而那些网文大神,包括椒盐皮皮虾、烟花黯然凋零、咖啡不加糖等,也都在极力地约束自己的粉丝,不要再继续挑衅。

    本来,到了这里,事情也可以告一段落的。

    双方各退一步,海阔天空,多好。

    可是,在“联军”这边,也有一些级别较低的小号发言:这次既然已经冲突了,那就要狠狠打击海明威,把他打痛,让他把爪子缩回去,安安分分地当他的新人。

    还有一种言论就是:“海明威只是暂时的退让,他已经在通过他背后的关系,让编辑去约束那些大神作者。你们喜欢的大神,并不是出于本意要罢战,而是被编辑谈话了,不得不妥协。”

    人在激动之中,是很难保持理智的。

    明明是漏洞百出的话,却轻易地带动起了节奏。

    愤怒的读者们立刻淹没了创始中文网的论坛和贴吧,在找不到对手的情况下,又冲向海明威的微博和刚刚建立不久的“海明威吧”,去进行示威和谩骂。

    大神们当然再次发力约束读者们,情词恳切。

    比如烟花黯然凋零就在他的群里、以及在论坛上发言:“你们都认识我很久了,知道我虽然随和,但也不是谁都能拿捏我。至于说拿编辑来压我,那就更可笑了,以我现在的江湖地位,说句不好听的,就算是创始的总编、总经理和我说话也会客客气气吧。这件事确实不对劲,肯定有人在带节奏,请大家冷静一下,海明威应该也是受害者。”

    而水虾则以他一贯的风格说:“你们这些混蛋,今天都犯傻了吗?很明显是有人在带节奏啊,你们就任由别人带啊?别傻了行不行?我和海明威往日无冤近日无仇,搞成这样子,以后见面都不好说话。都赶紧散了,搞得我没心情码字了!”

    圣女果则说得比较简单:“大家都知道贫道这个人,出家人不打诳语。看贫道口型:这件事真的不是海明威的错,请大家冷静下来,不要再推波助澜。”

    在他们的联手之下,终于让大部分读者开始冷静。

    然而在这个时候,事情又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

    在昨天晚上,经过诸位大神的努力,联手之下,终于让大部分读者平静了下来,反思自己是不是被水军带了节奏,有的聪明人甚至已经开贴分析水军的目的,幕后黑手究竟是谁。

    然而在这时,一个名为“请叫我百事通”的低级账号在创始论坛发布了一个帖子,这个帖子很快就被转载到了创始贴吧,紧接着被许多别的论坛、贴吧甚至微博大V账号转载,很快就将事情闹出圈了。

    这个帖子的内容之所以传播得这么快,是因为它的内容太劲爆了。

    首先说明,本人是个小虾米,一直潜水,blablabla。

    因为看不惯这个所谓新晋大神海明威的嘴脸,所以把自己掌握的一些东西跟大家分享。

    有一件很多人都清楚的事情,海明威就是林可,至于林可是谁,请自行百灵搜索,这个人才华不可否认,但是他的人品有多恶劣,你们去搜索一下就知道,blablabla。

    海明威,或者说林可的真名,叫什么呢?本人经过多方核实,确定了海明威的真名:杜采歌。

    那么,更劲爆的事来了。话不多说,上图,有图有真相。

    图1.JPG,图2.JPG,图3.JPG

    看到了吗?图1,这是2001年,创始中文网刚创立不久时的股权结构,杜采歌占股61%,是创始中文网的最大股东。

    图2,2004年,杜采歌将55%的股份转给了远光集团,他仍保留6%的股份,图中是显示的是股权转让公示文件。

    图3,是今天在工商局查到的信息,杜采歌仍然占有创始中文网6%的股份。

    所以,杜采歌不是单纯的写手。人家是创始的老板!

    说你们这些粉丝也好,大神也好,都是傻子。

    你们在人家创始中文网的地盘上,和人家的老板斗,这不是缺心眼么?

    顺便再整理一下《诛仙》的崛起过程给你们看。

    这本书是2008年1月7日发布。

    然后在2周后,就得到了第一个推荐,这是很多作者写了好几本书都没得到过的优质推荐位:分类强推。

    接着很快就有白银盟打赏,这个打赏的账号,大家都很陌生吧?这其实是一个运营号。

    然后就开始了《诛仙》的起飞之旅,一路经过分类封面,首页小编力荐,文心阁推荐,首页强力推荐,上架。

    上架之后,立刻又是那个运营号给打赏了一个黄金盟。

    你们以为这就够了么?呵呵,接下来还有各种首页推荐,大封推,各种优质的推荐位就没断过。

    然后他很快就获得了“耀阳”级的大神约,呵呵呵。

    创始中文网成立以来第一次,一个新入行作者在短短3个月内拿到耀阳级大神约!

    你们知道在他之前最短时间拿到耀阳约的大神是谁么?是“烟花黯然凋零”。

    那么你们又知不知道“烟花黯然凋零”是花了多长时间拿到耀阳约的?告诉你们,是1年零9个月。

    而且,“烟花黯然凋零”其实在进驻创始之前,就已经有万订作品了。

    记得当时还有作者开玩笑说,《诛仙》的作者是不是创始中文网总编的亲儿子。

    你们错了,他是总编的钱爹!

    他是大股东!

    这么多的优质推荐位,哪怕是一头猪也能吹上天了。

    《诛仙》这本书我也看过,作者故意卖弄文字,情节缓慢,甚至堪称剧毒,许多地方逻辑不通。

    这样一本垃圾书,竟然被一路推荐到现在,还有机会竞争月票榜第一的位置,让人只能呵呵。

    然后,还有现在的《鬼吹灯》,还没上传就已经提前宣传,享受至高神的待遇。

    《鬼吹灯》写的什么玩意?狗屁不通的东西,这样的垃圾,看了简直是玷污人的眼睛。

    不多说,总之本人从此注销创始中文网的账号,再也不看这个破网站的任何一本书。

    ……

    以上。

    就是帖子的全部内容。

    普通读者还好,但是创始中文网还有数以十万记的足部、乃至脚底板作者。

    这些足部作者或许本来只是读者,看了几本书,觉得这样的书我也能写,于是匆匆动笔,投入网文作者的行列。

    有的是听说写网文入行没门槛,不需要多好的文笔,只要足够勤奋,足够努力,就能赚到钱,于是义无反顾地投身于网文。

    有的是一直怀着文学梦想,但是投杂志、实体出版屡屡受挫,于是转投网文。

    有的是心里有故事不吐不快,觉得发表在贴吧、论坛,不如发在网文网站,让更多的人能够看到。

    这些足部作者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很难签约,更难赚到钱。

    数十人里,可能只有一个能签约成功;10个签约的作者里面,只有一个能月入1000元以上。

    而且,他们中有很大的一部分,并不认为是自己文笔不行、或者是讲故事的能力不行。

    他们觉得自己写得很好,之所以扑街,是因为“这届读者水平不行”、“编辑有眼无珠,不看好我”、“有刷子刷数据把我挤下去了”、“编辑不喜欢我,不给我推荐位”等等。

    这样的足部作者,在创始中文网是数以万计。

    当看到这个帖子后,他们的愤怒一下就被点燃了:怪不得我们不能签约,怪不得我们得不到优质的推荐位,心血铸就的作品躺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静静地腐烂。

    就是因为有海明威这样的害群之马!

    就是因为有海明威这种肆意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地位,搞不正当竞争的坏种!

    就是因为有海明威这样用劣质书占据了资源的混蛋,才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让他们的惊世之作只能石沉大海!

    他们出离了愤怒!

    想到那些默默码字的夜晚;想到看到一个读者投了3个推荐票时,那心酸的高兴;看到辛辛苦苦更新一个月,均订却只从4个涨到了5个时,那种苦涩的憋屈……

    都怪你,海明威!

    如果没有你,说不定我的作品就上了那个推荐位!

    说不定月入几十万,竞争月票榜,成为年度新人王的就是我!

    说不定我就可以出入豪车,起居八座,在大神群里和各路大神谈笑风生,隔三差五有公司找上来商谈购买版权!

    说不定现在我就可以随意地挑选粉丝群里最靓的妹子聊天,就像皇帝翻牌子挑选妃子侍寝一样!

    就是你,海明威,你罪大恶极,你万恶不赦,你杀死了我们的梦想!

    这一部分读者兼足部作者迅速占领了杜采歌的微博,将他们的怒火宣泄出来。

    而在他们的带领下,一些原本已经偃旗息鼓的读者也被煽动起来,继续发动攻势。

    一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读者也在旁边煽阴风、点鬼火。

    面对这样的情形,海明威的粉丝已经一退再退,不能再退了!

    不能容忍他们喜欢的作者被这样污名化!

    是的,那个帖子里的内容,看起来逻辑一点问题都没有。

    可是!

    可是!

    可是只要真正看过《诛仙》,看过《鬼吹灯》,就能明白,那个帖子里只不过是满篇诡辩!

    《诛仙》和《鬼吹灯》,都是真正伟大的作品。

    而有一部分海明威的粉丝,看过《老人与海》,则更是立场坚定。

    能写出这样作品的人,根本不需要使用任何手段!

    他的作品,到哪里都会发光!怎么都不会被埋没!

    可惜这个世界没有《凡人修仙传》。

    否则很多人都能用这个典故来还击:优秀的作品,就像凡人修仙传一样,哪怕编辑不赏识,哪怕一时得不到签约,罗奔到60万字,也依然会在黑暗中熠熠发光,吸引着喜欢好书的读者们。

    有朝一日,也一定会龙腾四海,如日中天,成为一代人心目中永不褪色的经典。

    《诛仙》,《鬼吹灯》,《老人与海》,就是有着这样的魅力!

    海明威的粉丝们努力地与对方辩驳。

    《诛仙》是一本好书,《鬼吹灯》更是一本好书,海明威是一个天才横溢的作者,他没有公器私用,是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哪怕他不是创始的股东他的书也能火。

    反对者则称:海明威的书比某某(任意作者名)写的也好不到哪去,如果不是这么多推荐位捧他,他凭什么有现在的成绩。

    他就是公器私用的阴险小人!

    海明威的粉丝说:凭良心说,你们喜欢的大神写的书哪里比海明威的书好?

    反对者:哪里都好!全面碾压!就连我这个扑街作者的书都不比海明威的差!只是因为他垄断了资源,我们的书没机会被读者看到,才被埋没的!

    海明威粉丝:放屁!你们这些扑街作者写的书都是垃圾!拿什么和海明威比?

    不服来辩!

    反对者们开始一条条地辩论起来,为了寻找海明威作品中的缺点,其中一些人真的开始去看海明威的书。

    这一看,有些人就陷进去出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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