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223:16:39
③1912年8月10日,
法案名称:众议院议员选举法;
立法或提案人:临时参议院;
国体或政体:两院制;
主政人:临时大总统袁世凯
立法要点及说明:
中华民国国籍男子年满二十一岁以上且具下列条件之一者,有众议院选举权:年纳税二元以上者或有质五百元以上不动产者或小学以上及相当于小学以上毕业者(禁止项略);
年满二十五岁以上中华民国国籍男子有众议院被选举权(禁止项略);
初选举以县为选举区,,初选当选人员为议员名额之五十倍;
复选举以若干初选区为选举区,由初选当选人按规定互选直至产生足额复选当选人;
复选当选人接当选通知后20天内答复愿否应选,应选者为众议院议员。
(说明,上一个法案的名称为参议院议员选举法)
2011-04-2223:18:04
④1913年9月27日
法案名称:议院法;
立法或提案人:国会议决案(两院一致通过);
国体或政体:国会两院之基本制度;
主政人:临时大总统袁世凯
立法要点及说明:
议员提出法律案,须有20人以上之连署;
弹劾大总统案,各院非有总议员五分之一以上之连署,弹劾国务员案,各院非有总议员十分之一以上之连署,不得提出;
弹劾大总统案可决后,限最高法院五日内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两院议事之关系(略)
2011-04-2223:24:59
⑤1913年7月15日
法案名称:宪法起草委员会规则;
立法或提案人:大总统提咨案两院议决;
国体或政体:僭越;
主政人:临时大总统袁世凯
立法要点及说明:
设委员长一人,理事六人,由委员互选之;
非有委员三分之二出席不得开议,本会之决议,以委员总额半数之一致成之;
本会会议时,两院议员得随时旁听。
(该规则违反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第二十条,以便起草一部有利于袁世凯的宪法)
2011-04-2300:09:07
⑥1913年9月26日
法案名称:宪法会议规则;
立法或提案人:两院议决;
国体或政体:-;
主政人:临时大总统袁世凯
立法要点及说明:
按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宪法议定规定,非两院总议员三分之二出席不得开议,非出席议员四分之三以上同意不得议决。
2011-04-2300:10:17
⑥1913年10月5日
法案名称:大总统选举法;
立法或提案人:袁世凯咨案国会议决并宣布;
国体或政体:僭越(此法应依据宪法制定);
主政人:临时大总统袁世凯
立法要点及说明:
中华民国人民,完全享有公权,年满四十岁以上,并住居国内满十年以上者,得被选为大总统;
大总统由国会议员组织总统选举会选举之;
大总统任期五年,如再被选,得连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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