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68节

作者:居原氏
    2011-06-1015:40:33

    (续上)

    彭真所提供的经验中,佃户将根据**推行的二五减息政策【12】,所减租息偷偷还给地主的行为,说明佃户与地主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你死我活那样的紧张,尽管不乏佃户担心减租息后地主的报复,但在同姓村庄占主体的乡村生活共同体中,族内大户对同族贫户负有照看及提携的责任,这是作为乡村社会领导者要履行的基本社会义务。

    而一旦他们因减租减息或者按照**组织的活动的要求,在斗争会上指控或者控诉了东家时,佃户们就很难再回到以前的状态,佃户与地主之间的关系因一方占了另一方“便宜”,且使另一方大丢面子,相互之间的不满和痛苦甚至仇恨便悄悄的结下。

    这种痛苦或仇恨,总是因为在根据地**产党势力看似长久的存在,而愈发使佃户们胆子大了起来,相信清算大户的行为,可得到**的“撑腰”。

    而**的政治工作者,则“帮助农民意识到自己的阶级成分,克服命运思想和逆来顺受的态度,总之,鼓励他们去行动。每一行动都使下一个行动更加容易,并且断绝了一切后路。”【13】

    【12】这是抗战期间**在根据地推行的著名土地政策。这一政策将地租控制在37.5%,约比平均地租50%减少25%。这个地租政策,与国民党政府1931年制定的政策是一致的(即地租规定为收成的37.5%),但国民党从没有认真执行过。**在承诺不以暴力剥夺地主的土地后,希望通过减租减息政策,获得民众的支持,同时防止地主和富人将土地税直接转嫁给佃户或债户。

    【13】费正清编,剑桥中华民国史(下),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711页。

    2011-06-1015:42:43

    (续上)

    **通过这种隐蔽的“阶级斗争”方式,将半巩固区中的阶级关系颠倒了过来:

    原来处在乡村底层的工人、贫农和中农,在专区、县、乡、村代表会选举和**的扶持下,成为乡、村代表会议多数派成员,而地主、富农和商人这些传统的领导者,成了乡村政府和代表会议中的少数派。【14】

    这样,**便通过组建抗日自治地方政权和民意代表机构,发展抗日武装力量,以减租减息为主的经济改革措施等,实现了对根据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改变,并成为乡村社会新的领导者。

    【14】时任**中央北方分局书记的彭真,根据对冀中区定南、深泽、安平、饶阳、博野、清苑、蠡县等七个县的统计(1941年),工人、贫农、中农占全体公民总数92%,他们在各级代表会中的当选人数,村为87%,区为92%,县为82%;地主、富农、商人占全体公民总数8%,在各级代表会中当选人数,村为13%,区为8%,县为18%。因选举,富人成了少数派。数据引自:《彭真文集》之《察冀边区各项具体政策及党的建设经验》。

    2011-06-1015:48:02

    (续上)

    在这个过程中,比较痛苦的是地主和富有的望族,他们本质上与一般民众一样是抗日的,但他们有财产的拖累,国民党的溃败,使他们不能依靠政府来保护家族财产,所以那些特别富有的人家,便建立了自己的民团式武装,以便在混乱的局势下保护自己的家人和财产,也有些人通过与地方武装或帮会结盟的方式来保证安全,也有少数选择投靠日本人来自求平安,他们便成了汉奸。

    这是他们在根据地建立之前的主要自救方法。

    根据地建立后,这些方法便行不通了,汉奸在铲除之列,帮会、民团和土匪武装大部分被吸收进了抗日队伍,其余被**解除了武装。

    所以,在地主和富户与**武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敌对情绪,而此前**搞“赤化”运动的名声无疑会加重这种情绪。

    所以温和的政策,如向地主保证不没收其财产,他们可以继续收租,以争取他们合作便是必须的;在这种背景下,减租减息政策的小心执行,就是必要的,只要能达到对根据地社区的控制和动员农民的目的就行了;激烈的政策显然不利于做到这一点【15】。

    而灵活地采取符合当地实际的政策,按照统一战线要求,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就成为中央高度关注的问题,所以在1940年8月,**出台了“双十纲领”,以便纠正过火的行为,这即彭真所说的“使双方斗争约束在一定范围内”。

    【15】费正清编,剑桥中华民国史(下),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714-7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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