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92节

作者:居原氏
    2011-07-1200:54:17

    【续上】

    中国的宪法文本与宪政实践之间会出现背离的问题,表面上看,是什么样的宪法才是人们认为好的宪法从而也是人们能够去实践的宪法问题。

    实际上,又恰恰与表面问题相反,这不是宪法自身的问题,而是宪法政治这一欧美社会的近代惯例,为什么必须成为我们的惯例问题。

    而一般对宪法问题有点兴趣的非学者型读者,可能会将西方近现代以来宣扬的“人权”、“法治”、“宪政”这些法律观念和社会秩序观念作为评价一部宪法是否良好的依据。

    这实是未能理解这样一个事实,现代西方国家的“宪法”由于其“文明”的世界化扩展,被赋予了普世主义的正当性和规范性,即西方“宪法”本身正是世界文明欧洲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几乎所有被欧洲化侵染的民族及其民族国家,由于政治上、经济上存在的与欧美国家之间的“中心”与“边缘”关系,而在其重建民族国家或发展社会事业进程中,不得不按照或倾向于按照西方的标准制定成文宪法,否则这些国家就难以得到西方国家的承认或支持而被视为同一个国际政治共同体,而面临西方国家的强大政治干扰或经济封锁,使其“现代化”努力遭受阻碍。

    前苏联及其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遭到欧美传统文明体系的围攻即是实例。

    2011-07-1201:16:26

    @鼻涕虫借壳上市兄弟:

    (革命者还得在权力中心之外寻求对旧权力的打击。这正是1927年以后,**人被迫做出的选择,而能够容许孙文的革命党人,像**人那样,坚持以农村为根据地不懈奋斗的客观条件,此时还并没有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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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革命者的目标是反满,但诉诸的的理念是共和,这就决定了,即使革命者推翻了满清,其所依靠的秘密会社的力量——这是中国社会的边缘力量,并不能帮助革命者完成共和立国(政权)这样的任务,还必须与城市权贵之间进行政治上较量。这便是孙文、黄兴等起义,一直处于社会孤立状态的基本原因。

    而能使城市权贵接受造反者的前提是,造反者本身所能动员的社会力量与城市权贵所依赖的社会力量,是同一来源时,造反者才能成功。这即使中国历代成功造反者所以成功的原因,也是1927年后,社会政治中出现了新机会的原因。

    经历1900-1927年之间的社会巨变之后,中国乡村社会的政府治理功能十分脆弱,而乡村社会的旧领导者——大户望族及年轻才俊——都进入了城市;这时,如果造反者充当了乡村新领导者的角色的话,乡村社会的领导权就自然成为造反者的力量之源。所以,土八路可以成功的条件,孙文那个时代并不具备,孙文的理念——共和——本质上是城市的而不是乡村的。

    2011-07-1201:18:17

    【续上】

    在这样的国际氛围和国际竞争体系中,按照西方国家的“宪法”标准或惯例,制定自己的成文宪法并予以实施宪政的国家,有可能成文宪法背离了自己的文明传统或社会实际,而造成“成文宪法”与“宪政实践”的背离,或者导致政体不稳定而使国家陷入长期政治动荡,部分曾经是欧美殖民地的拉美、东南亚国家,即有这方面的深刻教训;

    而在新自由主义、自由民主普世价值干预下,通过“人权干预”或“民主重建”,在伊拉克、阿富汗社会所引发的政治混乱惨剧,不过是同一事实的最近表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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