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99节

作者:居原氏
    2011-07-1410:50:36

    说几句题外话。在文章中,我们一视同仁地对先人们使用了他们在中国的法律名称,如孙文,而不用孙中山,如蒋中正,而不用蒋介石,如**,而不用毛润之。当然,个别地方或许有。请朋友们给挑出来。

    2011-07-1421:24:40

    4、中国政治传统和相关观念对新中国宪政实践的影响

    我们知道,在1912年《临时约法》存在以前,中国的政治实践中还没有出现过成文宪法。

    但这并不等于说,中国在王制时代和帝制时代,就是一个人治而非法治的世界。

    前文已经说过,“天下为公”、“法天则地”、“天下田天下人得而耕之”的原则是王制时代的最高不成文法则,“天人合一”、“君子受命于天”、“仁政”、“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原则,是帝制时代的不成文法则。

    如果对此不存太多疑义的话,天下为公原则,恰恰是**借助社会主义学说闹革命的原始动机,而天下田天下人得而耕之原则,为**的土地改革提供了无可辩驳的正当性。

    2011-07-1421:30:36

    4、中国政治传统和相关观念对新中国宪政实践的影响

    我们知道,在1912年《临时约法》存在以前,中国的政治实践中还没有出现过成文宪法。

    但这并不等于说,中国在王制国体时代和帝制国体时代,就是一个人治而非法治的世界。

    前文已经说过,“天下为公”、“法天则地”、“天下田天下人得而耕之”的原则是王制时代的最高不成文法则,“天人合一”、“君子受命于天”、“仁政”、“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原则,是帝制时代的最高不成文法则。

    如果对此不存疑义的话,天下为公原则,恰恰是**借助社会主义学说闹革命的原始动机,而天下田天下人得而耕之原则,为**的土地改革提供了无可辩驳的正当性。

    问题出在“法天则地”上。中国古代的天地观念已经做过较详细的介绍,不再重复。

    之所以说这是一个问题,是因为辛亥以来,中国人在追求共和理想时,所借用、使用和要付诸行动的概念、主义和思想,无不是欧美泊来品,或者是借道日本、俄罗斯经过词义转换后再在中国被转换一番。

    宪法、共和、议会、政权、政府、主权、民权、民主、自由、选举、政党、政治、法律、理论、主义、思想等,无不如此,“共和”一词在《史记》中出现过,也仅仅出现了一次,其他的名词如果出现过,估计也就偶然将两个字凑在一起而已。

    而新文化运动以来,一些表达至关重要思想的词汇,也多以遐想代替实证,使不少似是而非的概念,成为政争的理由或借口,如封建**、封建地主、人民民主、民主专政、民主集中等,莫不如是。

    2011-07-1421:33:41

    【续上】

    在欧洲,“**”原本作为“封建”的对立政治范畴而存在,在中国却将两者捏合到一块用“封建**”去批判帝制政治形态;

    “封建地主”一说更是莫名其妙,难道还有原始地主、奴隶地主、资本地主、社会地主之说?

    地主就是地主,民国时期的地主绝大多数自1911年后,因社会缺乏严整管理而失去对土地买卖的控制而产生,与所谓的“封建”并没有任何关系。

    “人民民主”常被用来作为反击孙文所倡导的资产阶级民主的一个词组,但主张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孙文,又何时搞过资产阶级民主?

    更何况中国的资本家大多数抱持着的是实业救国理想,为了这份理想,甘愿忍受着外国资本的挤压,自己政府的盘剥;

    到了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蒋中正时期,更是借节制资本之名,将大资本、大工业、大银行等收归国有;中国的资本家从未曾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存在并很少明确提出过自己的政治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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