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05节

作者:居原氏
    2011-10-0822:09:05

    【续上】

    这篇将市场竞争而不是政府主导经济,看作是唯一合理的经济模式的文章,其实是一篇见识狭隘之作。

    作者对一年内涨价9倍的市场价格是否合理,没有任何批评的意见,却对中国政府通过投资一个工厂而抑制不公平价格造成的损失提出了批评。

    至关重要的是,作者不接受国家权力对维持稳定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性,因为他根本不清楚中国历史与欧洲历史的不同。

    至少作者没有弄明白一个简单的事实,当欧洲的雅各布-富格尔在16世纪初通过售卖赎罪券【13】赚取德国基督徒的钱财时,德国处在靠行贿登上皇帝宝座的哈布斯堡王朝(神圣罗马帝国)时代。

    这个王朝由公爵领地、侯爵领地、教会国家、自由城市等约50个左右的地方性邦国政权及几千个独立的骑士家族组成,它既无能力干涉富格尔对基督徒的巧取豪夺,也不会去干涉这种巧取豪夺,因为与富格尔一起榨取钱财的是身为两个教区大主教的阿尔布雷希特伯爵。

    富格尔只所以要与他一起干这个邪恶的勾当,是由于这笔钱可以帮助阿尔布雷希特伯爵获得第三个教区的大主教职位——一个对世俗政权有绝对影响力且可以擭取丰厚财富的职位。

    在教会权威下脆弱的政府社会治理能力,是欧洲企业主得以自由买卖的一个重要前提,这与欧洲近代以前的政府实际上与土地领主之间的封建契约关系密切:领主拥有所属土地的自主治理之权。

    当这种惯例被城市的工厂主承继后,企业主便像土地领主一样,拥有企业的全部治理经营之权。

    这便是欧洲及整个西方社会庞大私营部门的历史来源。

    私有制的根本历史基础在于,在欧洲,每一寸已经开垦的土地,从来都是以家族之名被占有并按血缘关系传承的。

    欧美之人民、现代之国人,似乎忘记了这样一个事实,在中国,每一寸已经开垦的土地,从来都不可能像欧洲那样,可以家族之名而世袭并永远占有。因为,土地的所有权,从来都是天下人的共有之物。

    2011-10-0822:11:13

    【续上】

    对中国来说,早在舜禹时代,就已经由政府来实质行使对社会的治理之权了,且至迟秦始皇时代,中央集权方式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出现。

    重要的是,从一开始,中国的政权并不将各类型的民间通货(自由买卖)作为政府要干预的事项,也不将“发展经济”作为政权政治成功的标志,它的主要目标是保持天下太平、遵照天下为公的原则以使百姓安居乐业。

    在西汉盐铁官营出现以前,中国并没有所谓的国有经济部门,但西汉以后,凡涉及重大国计民生的盐铁、织造、漕运、重大百工、农荒预防粮仓、庠序太学等,逐渐开始由政府专营或监管。

    除此之外,中国在均田制时代的经济,基本上保持着均等田亩、自由通货的特征;只有到了近代,才开始为了营造西式的坚船利炮而兴起官办、官督商办、官商合办等工业,国有部门开始与民营部门杂合交错。

    这些官办工商业,成为国民党南京政府,从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手中接受的国有资本的主体,在民国之后成为国有经济部门的主要基础,及至**成立新政权后,又作为官僚资本没收为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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