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0节

作者:居原氏
    2011-03-2216:37:06

    四、1901年后的新政与士绅共同体的分化

    我们在第一章中介绍了推进近代中国变革的三种社会力量,以及近代绅军、军绅现象产生的社会基础。

    在第二章中,集中探讨了处于变局之中的士子所理解的欧洲的宪政思想,以及企图将这一思想中国化的努力。这直接导致了并不成功的戊戍变法,并使汉族士子在变法问题上产生了深刻分歧。

    分歧的原因,主要在于如何去理解中国传统政治则例和从欧洲泊来的政制的优劣。

    因此,不了解中国传统政治则例及其所根植的社会土壤,不了解欧洲近代政制与其传统的关系,则无法明白那个时代的士子们所面临问题的复杂性。这个复杂性不是简单对东西文明优劣作个判断就能解决的。

    因为,不同文明体系及其所本是不同的。

    不能深刻理解所本的不同,采取简单嫁接的方法,绝对不能成功。更何况,我们也没有办法去要求那个时代的中国人将对欧洲的政制及其所本完全搞清楚,就是今天,我们也远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

    ——这就是我们要化较多的时间去介绍中国农业-士绅文明体系,和欧洲商业-军事文明体系的原因。

    在有以上的前提后,再来理解农业-士绅体系,在商业-军事体系打击下,走向瓦解,同时也是走向重建的过程,就可能会清晰一些。

    而首先进入瓦解状态的,是农业-士绅文明体系中的士绅政治共同体。这一瓦解,是从1901年晚清推动的变革新政开始的。

    2011-03-2216:57:20

    1、晚清的改革计划与新政

    慈禧带着朝廷逃往西安,对清政府来说,是一次彻底的错误。

    还在逃亡路上的慈禧,在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后第7天,即1900年8月20日,发布了一道自责上谕,企图弱化这一错误的影响。

    自责之余,慈禧或许重新考虑了恢复1895年光绪维新变法措施的可行性,她曾对扈从云:“吾不意,乃为帝笑”【1】,于是,在1901年1月29日指示光绪发布重启变法的上谕,对变法的必要性进行了检讨:

    “我中国之弱,在于习气太深,文法太密。庸俗之吏多,豪杰之士少。文法者庸人借为藏身之固,而胥吏倚为牟利之符。公事以文牍相往来,而毫无实际。人才以资格相限制,而日见消磨。误国家者在一私字,困天下者在一例字。至近之学西法者,语言文字,制造器械而已。此西艺之皮毛,而非西政之本源也。……舍其本源而不学,学其皮毛而又不精,天下安得富强焉!总之,法令不更,锢习不破;欲求振作,当议更张。”

    习气太深和文法太密被作为中国社会的弊端,如果指的是理学之蔽,不能算是遁词。

    庸吏之多和豪杰之少,也不能算是推卸皇家责任,毕竟这些都是时弊。

    问题是,文法并不能自动成为庸人借以藏身之固,也不能自动成为胥吏牟利之符,关键还是皇家以一己之“私”,守成“例”而不思进取,而误了天下。

    当然,要让皇家直接承认这一点,是有困难的。

    而对慈禧来说,在联合义和团这一本来反清排外的民间草根力量从事反对洋人的尝试失败后,允许光绪发布这样一个上谕,乃形势所迫,并不表示她弄清了不得不逃亡的根本原因。

    而单就帝制国体皇权享有的无上权威来看,光绪此次上谕对时弊的认识,也算不易。

    此外,上谕还要求,各级官员“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政要,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等事项,提出因革变法的建议。

    此后,于1901年4月成立了督办政务处(庆亲王、荣禄、李鸿章为主管,张之洞、刘坤一协同办理)来规划和审查因革计划。

    到7月份,张之洞和刘坤一三次联名上凑,就改革科举、设立新式学校、废止捐纳、终止陋规、采用西法练兵、发展农业、工业、铁路和商业等,提出了广泛而实际的新政计划。

    此后,慈禧太后便以这些计划为主,在张之洞和刘坤一的支持下,开始了一场与1898年光绪维新变法基本相近的宏大社会改造计划。

    2011-03-2217:19:49

    (续上)

    这一改造计划与1905年开始的君主立宪运动一起,构成了清末中国社会改革的主要内容。

    但这些社会改革新政,相对于中国社会内部的变化来说,已经为时已晚。

    慈禧自以为精明,认为通过这些改革可以延续满清政权。但实际上每一项改革措施,都恰恰是在削弱这个政权。

    因为,改革所释放的社会力量,在慈禧错误地阻止1898年的变法、又错误地丢弃北京逃往西安后,都最终成为反对满清政权的力量。

    更根本的是,这些社会力量的成长,是伴随着中国农业-士绅体系之社会结构的瓦解,而在寻求重生之梦中涌现出的新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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