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5节

作者:居原氏
    2011-04-2319:15:07

    就南方孤驴兄质疑的“伪命题”做些讨论,与南方兄商榷。

    1、“辛亥100年来,惟有**政权成功地存续了60年之久”,没有办法,这是必须承认的事实。如果否认这是一个事实上的存在,问题就无法讨论了。

    但同时,有必要去做的工作,是需要探究“使事实成为事实的原因是什么”。这才是提出这个问题的着眼点。但这个问题的提出,并不必然包含南方兄所给出的“存在60年的政权就是合理存在”这个判断,当然也不包含反命题。

    所以,我们给出的问题是,“这是历史逻辑的一种必然,还是相对于5000千年文明来说,60年只是一种暂时的现象?”。

    答案比较复杂,也许更多的是见仁见智。在下给出的答案,在这篇文章的结论部分。作为以一个分析性意见,在下的答案或许既不受官方欢迎,也不为愤青接受。但回避这个问题,正是大多数人目前采取的态度。

    2、“新中国的政党宪政”同样复杂,既不能拿道听途说的西方的宪政的“本质”来给出南方兄那样的结论,也不能简单地说,由于这个政党宪政,不是西方类型的多党宪政,就说以党宪政不是宪政。谁能在理论上来说明,“多党宪政”是宪政,“一党宪政”就不是宪政?我想南方兄也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同样包含着一般人所设想的两个不同的结论,“形式”上是,“本质”上不是,或者,“形式”与“本质”相一致才是,否则便不是。

    但这两个结论都不可靠。因为,得出这两个结论的预设前提是,宪政的“本质”是美国的那种。

    难道这个世界上只有美国那种以“成文宪法”方式的行政,才叫“本质”上的宪政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无疑只了解美国的政治体制,而对英国的政治体制知之肤浅。因为,英国直到今天为止,仍然没有美国那样的成文宪法。所以,英国人自己的解释是,英国有“宪法惯例”。

    我认为,对这个问题,还是不要匆忙做出一个结论为好。除非,我们清楚的了解中国的历史和思想底蕴,并能清楚地理解,来自西方的近代政治术语,所包含的那些思想和思想背景,以及这些思想和思想背景,又是如何为中国人所知晓,并为中国所理解和接受的那个部分。否则,要探讨清楚这个问题,甚至连去讨论这个问题,都免不了胡说八道。

    而正是一而再而三地,在没有搞清楚上述问题之前,简单地采取拿来主义,或者简单地采取批评的立场,导致我们至今都难以搞清楚这个问题的“本质”。

    这篇文章关于这个问题的探讨,放在1949-1954年,由共同纲领到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之间的这段时期内进行(当然,我不知道这个帖子能否进行到那个时候,呵呵)。如果南方兄有兴趣,到时欢迎参与研讨。

    3、“奉行的是反欧洲的马克思主义”,这个命题,绝不是入南方兄所言,“伴随28个半布尔什维克入土为安了”,恰恰相反,那28个半,并不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他们只是经斯大林修正后的马克思主义的信徒,或者说,他们是斯大林的信徒。

    马克思的基本学说和理论,其目的是对欧洲资本主义的私有制进行批评,并由批评发展出反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一整套理论和思想。故而,我将正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解为具有反欧洲正统文明的性质。

    尽管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绝大多数是从苏联那里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和理论,但基本上,这样一种趋势,在1940年后,随着28个半的失势,而逐渐得到了矫正,这便是后来所通常讲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这个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虽然不是原汁原味的马克思主义,但运用这个思想的目的,正在于反对来自欧洲的帝国主义。故而,不太严谨的来说,中国党“奉行的是反欧洲的马克思主义”,这个命题没有太大问题。

    当然,有关马克思主义在传播过程中的理解变化,以及实用性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在发展中产生的;理论和时间的偏差,这篇文章同样不能回避。我们在1953-1965年间的分析中,会介绍这方面的意见。

    无论如何,都非常感谢南方兄的质疑。正是勇敢的质疑,才能帮助我们搞清楚一些问题。而回避问题,只能使问题越来越趋于朦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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