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49节

作者:居原氏
    2011-06-2723:33:22

    【续上】

    那么,舍弃三权分立议会制的民主集中制政体,还能被看作是共和制吗?

    如果以现代西方社会的政治理念和它们所钟情的民权共和为共和国体的标准,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拥有两个世袭国王的斯巴达的政体,也不能被称为共和政体,尤其是,在斯巴达国家中,人口是斯巴达公民数倍的希洛人,被排除在公民队伍之外这一现象的存在,无论如何是不能与西方人近现代的共和制政体有丝毫理论上联系的,它也更彰显了斯巴达公民对希洛人实施残暴99专33政这一马克思主义的结论了。

    因此,共同纲领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及政体,是不是共和国体,要看如何理解历史,如何理解时间对历史的影响了。

    2011-06-2723:35:44

    【续上】

    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里,这样一个自古就崇尚平等主义的国家里,这样一个王制和帝制相连续的国家里,是不可能在外来压力下创新一个新国体时,可断然与传统决裂的。

    孙文做不到这一点,也不应该要求**能做到这一点。

    但从理论上赋予人民普选产生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政府、非**人士占中央政府委员会委员的48%、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总检察署并行关系、各党派人士政治协商制定政府组织法等实际安排来看,它具有共和国体的**质,是一种中国式共和政体。

    至于人们对1957年后,**一党政府还是不是共和政体的质疑,是未能坚持共同纲领的结果。

    其实,多党轮流执政才是共和国体的定见,是一个可继续争论的问题。

    2011-06-2723:41:14

    【续上】

    实际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的政府组成中,给予了政府委员会制下非**人士较多的尊重,至少在政府各类重要机构的人选安排上,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四个阶级联盟,这一政治基础的民主**:

    在中央人民政府6位副主席中,党外人士有3人(宋庆龄、李济深、张澜);

    政府委员会56名委员中,党外人士有27人;

    政务院4位副总理中,党外人士有2人(郭沫若、黄炎培);

    政务委员15名委员中,党外人士有9人;

    政务院34个部会院署行中,担任正职的党外人士有14人。

    尽管民主人士中,有少数是具有民主人士身份的**员(如郭沫若),也有人后来加入了**。

    这就是民主吗?相对于国民党一党训政的政府来说,民主**是显然的。

    但如果在政府中容纳了民主派人士,就被认为是民主的话,这不仅是对民主的误解,也是对民主派人士的嘲弄。

    因为在国体意义上来看民主问题,并不是政府的所有组**员可被归为民主主义者,这个政府就是一个民主政府。

    **民主的实质,是在**领导下的民主。

    这可理解为**对黄炎培考题的起讲。

    2011-06-2723:44:08

    【续上】

    尽管共同纲领在民主集中制政体上,出现了不应有的疏忽和偏差,但实际影响共同纲领宪法地位的,并不仅仅是这个偏差,而是共同纲领未对普选之后如何保证共同纲领确立的各项重要原则的执行做出规定,即未依据共同纲领的国体及政体原则,去制定执行这些原则的配套法律,并对僭越这些原则的企图给予法律限制。

    比如,在按照“人民解放军初解放的地方,应一律实施军事管制,由中央人民政府或前线军政机关委任人员组织军事管制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第十四条)的规定,组建的地方人民政府在军事管制结束后,要不要为经普选产生的民选政府所取代,实际决定了共同纲领原则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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